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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勇
我於97年喜得大法。99年江澤民犯罪集團非法取締法輪功,為了證實大法,我於2000年上京護法,被抓回當地“強行洗腦”。由於學法不深,被迫寫下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東西,十分後悔。現特此鄭重聲明:以前所寫的、所講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。我決定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。走好自己以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26/124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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