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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郎喜芹 我於2003年12月1日發真像資料被抓,被非法關押20天,巨額罰款後釋放。釋放時在有關手續上簽了字,配合了邪惡,給大法抹了黑。我在此聲明在此之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2/28/961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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