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躍碧 我在2003年5月被派出所抓去非法勞教我一年半,在勞教所我所寫的一切有損大法的東西都作廢。都是我沒做好而被邪惡鑽了空子,強制改變不了我的心,今後我要以法為師,堅修大法心不動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2/28/961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