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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萬金蒼

    2002年9月,單位統一寫了一份“倡議書”,其中有一部份寫有污蔑大法的內容,要求每個大法弟子在上面簽名,並聲稱如果不簽名就把這些人送交地方辦洗腦班。當時,我丈夫正在發高燒,身體很弱,在沒徵求他本人意見的情況下,我讓別人替他在“協議書”上簽了他的名字。由於是不情願的,故意在簽名中將他的名字中的三個字有一個字多寫了一筆,有一個少寫了一筆(在漢字中不存在),以表示不是他本人所為。我丈夫身體恢復以後,他已經向單位表態否定此事。我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一直為此事痛心,由於當時自己有怕心,沒有勇氣正面抵制此事,做出了那樣的事情,非常痛悔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,自己不該配合邪惡的要求。此外,我也感到對不住幫助簽名的人,她很理解大法,並積極支持她的家人修煉大法。現在特通過明慧網聲明那次的行為作廢。今後,我一定要學好法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/963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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