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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嬌 我於2001年2月被公安局非法拘捕到拘留所,後送到洗腦班。在迫害中所講、所寫有損於大法的一律作廢。今後加倍努力,做好正法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/963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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