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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歐陽珍然 我因2003年11月11日講真像貼資料過於急躁粗心,不慎被抓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。在看守所和勞教所期間,由於我學法不深,後天觀念及怕心太重,與邪惡妥協,給大法和大法弟子帶來很大損失,後悔莫及。我在此嚴正聲明:我被迫向邪惡所寫的“三書”和“發言稿”等文字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從新走入修煉,走穩每一步,事事處處嚴格要求自己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/963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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