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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永山、張永峰、張霞 我的母親在2000年5月3日被當地邪惡的610公安局抓到本地看守所洗腦,母親堅持信仰他們就把親屬找去做工作。我們因為對大法瞭解的不深,理解不了當時的環境,配合了邪惡,做了不該做的事情,替母親寫了“保證書”,還在文字材料上簽了字。同年10月份,母親因進北京證實法被抓回在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要釋放時,當時公安局政保科逼迫交10000保金(無任何收據),還逼迫我們替母親寫了一張“保證書”,還簽了甚麼名。雖然我們不是修煉人,我們知道大法好、法輪大法是正法,是教人做好人向善的。現在我們認識到我們曾經所做的一切都是助紂為虐,有損於大法,給母親修煉造成了損失。因此我們特此向當地公安局聲明:我們替母親所寫的一切文字材料全部作廢!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/963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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