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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芝 九九年底,自己由於不放棄大法修煉,被公安局政保科抓捕拘留,此期間,惡警脅迫家人,我父母及親屬對我施壓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執著於親情,在邪惡逼迫下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並在回單位後在單位壓力下又作了“檢討”。當時自認為這是措辭應付邪惡,我內心堅信大法,不放棄修煉,可卻沒認識到這是恥辱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做的錯事。過後深入學法,內心深感慚愧和痛悔。深感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啊!在此嚴正聲明:我在公安機關和單位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廢。我決心通過深入學法,加速彌補。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。正念正行,救度眾生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走好最後的修煉之路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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