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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沉暉 我97年得法後,由於人心太重,學法不深,對法理的認識也只停留在表面上。7.20迫害發生後,帶著證實自我的人心走出去。結果被派出所傳訊,在怕心和對親情的執著下,違心的在講話記錄上簽字按手印。隨後又在強烈怕心的驅使下對大法和師父產生了動搖。銷毀了大法書、師父的法像等資料。交了一部份資料。我的行為背叛了師父、背叛了大法。羞恥與愧疚讓我放棄了修煉。是師父洪大無量的慈悲救度,又給我一次機會,使我回歸到證實法的路上。只有加倍彌補損失,抹去污點,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做好“三件事”,堅定的走好走向神的路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此前我做的所有對不起師父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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