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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克英 97年6月,我開始學煉法輪功。2002年4月因傳遞法輪功真像資料被人告發,當地派出所把我非法拘留了10天。又於2004年9月8日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進洗腦班,由於我學法差,錯誤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為此特寫出聲明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我要在今後的修煉路上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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