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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 我從1996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,是師父給了我健康的身心。1999年7月20日之後,我因寫上訪信,說明法輪大法是真法,還我師父清白,而被派出所追查。在壓力面前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深受師父的洪恩,卻又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,內心非常悔恨。因此我鄭重聲明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從今往後我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緊隨師,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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