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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美香 99年7.20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、惡警的騷擾、家人的不理解,配合了邪惡,交了身份證、大法書和師父的照片,並在“保證書”上摁了手印。我現在醒悟了並萬分痛苦和悔恨自己的所作所為,對以上自己所做的不符合法的行為嚴正聲明作廢。以後我一定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□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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