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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承善 1999年7月以後,不管我在甚麼場合下,違心的向邪惡勢力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“表態”全部作廢。我堅信法輪大法,我要緊跟師父,一直堅定實修下去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認真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另外,當地政府、公安部門冒充我的名義寫了一份“悔過材料”編入書中,現特聲明那材料不是我寫的,與我無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/964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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