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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一個悔過自新的、焦旭光 從現在起我宣佈:以往所寫,給李洪志師父及其法輪大法造成嚴重損害的任何“材料”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,繼續修煉,無論師父要不要我,我都勇往直前,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27/12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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