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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艷芬、王大興 在1997年春我和我丈夫很幸運得大法,走上了修煉的路,在當地修煉。99年7.20以後,邪惡對大法弟子殘酷鎮壓和迫害,曾被抄家,我和丈夫多次被非法關押和拘留。2001年7月9日去北京正法被非法判刑,由於高壓強行洗腦,在神智不清時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所寫過的“悔過書”和對大法不好的言語統統作廢。堅定修煉,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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