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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慶艷 在99年7.20以後,當大法遭到邪惡迫害時,由於我學法不深,悟性低,怕心很重,當時把師父的法像和師父的一部份講法書自行燒燬。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業,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。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自知罪業深重。在今後的正法中,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努力精進,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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