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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竹青 1999年7月19日為大法進京上訪,被當地派出所帶回後洗腦,因學法不深,和名利心的所使,上了當地電視、交了大法書,和師父的法身像等,還對組織部寫了“保證”,做了對不起慈悲的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我鄭重嚴正聲明,我所有說過、寫過、做過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和事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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