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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明

    甲申年臘月二十四,我去勞教所探親,當惡警問我是否煉法輪功時,我順口答:“不煉”。對說出如此違背大法的言行我非常後悔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立即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強加在我身上的所有安排。嚴格按師父的要求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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