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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蔡永芬

    我是在99年初喜得大法,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,所以在99年7月做了件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事(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書,寫了一張“不外出煉功”的紙)。現在我鄭重聲明,當時是在邪惡的誘騙下,不是我真實想法,聲明作廢。今後我要好好的學法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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