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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貞、周貴蘭、牟同珍、王同花 我們是98年有幸得法,修煉法輪功。99年7.20後的幾天裡,我們進京上訪,半路劫持回家,然後鄉政府8人找到村委會,把我們全部叫到大隊部,強迫寫了“不煉了”的書面“檢查”,至此我們每個修煉者一致聲明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/965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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