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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姜連登

    我在7.20前去北京證實法,在路上被截回後在派出所惡警唬住,問我煉不煉了,我說“不讓煉了,還怎麼煉”;還問去不去北京了,我說“不讓去就不去了”,二天後還交了一本寶書。因當時修煉還不到一年,對法理的認識不好,對寶書愛護不夠。通過這幾年學法,與同修交流(原在2002年就想寫這個聲明,因有怕心沒寫),從法理上認識到這是對師父、大法的不堅定,對寶書的不珍惜,把這麼珍貴的寶書交給邪惡,從心底感到是對師父最大不敬。所以我要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裡所說的和簽的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學法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4/965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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