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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生 我是98年修煉法輪大法的,得法後,沒抓緊時間學法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學法的基礎打的不牢。7.20邪惡迫害大法後,在邪惡的壓力下,我先後四次做出違背大法的事。2001年10月1日被抓到看守所後所說、所寫的、走出看守所到醫院住院同意惡警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;在2002年上半年由街道寫的而我按手印的材料;2002年下半年由惡警二人拿到我家按手印的材料等共四次,全部材料和當場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徹底作廢。在正法進到尾聲的最後時刻,我一定要努力做好師父告訴我們的三件事。加倍補償過去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4/965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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