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秀坡
1999年7月20日後,我被迫將《轉法輪》、《悉尼講法》、兩盤磁帶、煉功橫幅、大法宣傳圖片、老師法像一張、法輪圖形等大法資料交給派出所,還燒燬少量大法宣傳資料,講過不利於大法的話,現聲明作廢,今後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洗去自己修煉中的污點。今後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,返回家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28/1259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