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緒梅
99年12月下旬,從北京上訪回來給派出所寫的“我的認識”,和2000年1月上旬,自看守所回來給單位寫的“悔過書”及口頭承諾,是在多方壓力下,違心的寫、說出來的。現在特嚴正聲明:這些“書面材料”及“口頭承諾”一律作廢,堅修法輪大法心不變!!!今後加倍彌補過失。 還我師父清白,還大法清白,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28/1259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