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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春媛

    我在98年有幸得法,在修煉前,我曾患有多種疾病,最為嚴重的有乳腺小葉增生、乙型肝炎、腰椎間盤突出。得法以後,這些症狀都奇蹟般的好了,僅僅在3個月間,我從臥床不起轉變到了能下地幹活了。親戚、鄰居都為我身體的巨變而感到震驚,也有不少人因此走上了修煉的路。99年,我因上訪被非法關進了拘留所12天,後來是在妹夫寫了甚麼保證(具體內容不詳)把我保回了家。2002年我再次被抓,釋放時公安局讓我寫“保證”,當時,以為走走形式而已,一時糊塗就寫了“不煉功、不上訪”並在這張所謂的“保證”簽了字。現在想起來,這就是自己在給自己身上抹污點啊,我感到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。今天我要鄭重聲明:曾經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做好三件事來彌補自己曾經的過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5/966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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