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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昕 99年7月20日大法被人誣陷,使不少不明真像的世人上當受騙,這其中也包括我的父母,他們為了讓我脫離大法,讓我與大法決裂,說要把我送到公安局,我在怕心和逃避矛盾的心理作用下,違心的說“不煉了、不學了”,現在聲明作廢。我曾經以“幫教”的形式看過獄中的大法弟子,現在認識到這種做法違背大法,特此聲明作廢。同時我要以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,徹底否定舊勢力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5/966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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