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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宇霞 我1996年得法,得法後深切感受到大法好,走上了返本歸真的路。1999年7.20後,雖到市政府去上訪,但由於學法不深,執著於情,在單位、親友的壓力下,玩了文字遊戲,寫了“保證”,放棄了修煉,浪費了整整兩年多的時間。在同修的幫助和師父的慈悲點化下,2002年我給單位寫了聲明,重新走上了修煉之路。邪惡利用家人、單位對我施加壓力,2002年9月將我綁架到洗腦班,我絕食四天後被放出來。在出來之前,邪惡叫我在學員名冊上簽名,我簽了,由於正念不強,還口頭表示不會有行為,這是不應該的。2003年在看守所由於正念不強急於出來的心,還寫了“遵紀守法的保證”,雖然給管教寫了聲明,但是沒有嚴肅的從法上認識,長時間的處於被干擾的狀態。2004年在洗腦班時,我也沒能夠清醒理智的對待,用人心為自己辯護,用人的辦法與他們週旋,被邪惡鑽了空子,最後又寫了“遵紀守法”之類的話。由於我始終沒有本著對自己真正負責的態度,認真對待自己走過的彎路,沒有靜下心來學法,沒有真正在法上認識法,才會被邪惡沒完沒了的干擾,我非常後悔自己所做的不符合法的行為,我嚴正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從新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一切,徹底否定舊勢力,踏踏實實的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恩師和眾生對我的期望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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