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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海燕

    我於1996年有幸得法,當時16歲,讀初三。在高中主要是個人看書,集體學法較少。1999年7.20去北京上訪回來在縣公安局曾寫過似是而非的文字資料。進入大學後曾於2000年初因為在課堂上講“法輪功”被停課一段時間。由於自己不夠理智,受到當時假經文的影響,寫過“不上訪,不煉功”之類的“保證書”。2001年1月去北京上訪期間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半,在調遣處遭受連日酷刑折磨,包括電擊、不讓睡覺等,曾寫下“在勞教所不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。2001年4月,到勞教所後邪悟,寫過多篇反對大法的文章並錄像,有的刊登在勞教所的期刊上散播不良影響,甚至給江魔頭寫所謂的“悔恨信”。參與洗腦其他學員,做過猶大的角色。在出來後,有功友的幫助,雖然開始學法,但長期狀態不佳,許多時候隨波逐流,實則滑向地獄的邊緣。在2004年研究生政審過程中,由於正念不足,講清真像不及時不到位,再次遭受迫害。後來通過不斷學法,並得到眾多同修的幫助,我意識到了以前的不足和罪錯。並且有必要寫下嚴正聲明,聲明我以前在公安局、學校、勞教所所寫、所說的反對大法的內容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緊隨師父,排除干擾,做好“三件事”,真正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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