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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玲 我因去北京正法於2001年被非法判勞教2年半,由於自己學法太不紮實,有很多人的東西放不下,加上怕心,自以為是,被邪惡鑽了空子,妄圖利用邪悟的觀念敷衍過去,減輕自己的皮肉之苦,維繫人的東西,從而違心的寫了“四不”、“悔過、揭批書”以及各種“認識”,釀成了我修煉史上的最大恥辱和難以挽回的損失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對不起大法對我的再造之恩,更對不起我自己當初的誓約,以及那些還指望著我的眾生。回來之後,我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,很長一段時間心�堳D常的壓抑,生活得很麻木,但又一次次的被師父的慈悲感動著,震撼著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做的所有不敬師、不敬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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