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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勇 99年7.20以後,我們單位按照上級的要求在單位辦班(給法輪功學員),每個法輪功學員指派二個包保人,單位同事作為包保人簽過“保證書”,2001年我被非法拘留出來時,我愛人作為擔保人簽過“保證書”。2003年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,由於放不下對情的執著,和親人說了“不與同修聯繫,不出來講真像”等等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;在被非法綁架出來時,我哥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在此嚴正聲明所有這些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不管是誰簽的字,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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