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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洪明 我因2004年掛條幅,被惡人舉報,遭到派出所所長王某某的迫害,後又被送縣拘留所,在邪惡的壓力下,由於自己的怕心,沒能在法上認識法。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向邪惡妥協,寫下了“保證書”特此聲明作廢。以後好好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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