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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香 因當初學法不深,找工作時到派出所簽了一份“保證不修煉大法”的批條,並於當地派出所蓋章。現認識到其嚴重性,在此聲明,以前所簽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一律作廢。以後堅定實修,緊隨師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6/967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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