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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向前 我99年12月2日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非法判刑2年,2001年2月1日提前釋放。 在2000年6月19日由於用人的投機心理應付考驗,在最後關鍵時刻違心地寫了一些思想匯報、醒悟之類的東西,這些完全是邪惡的謊言,完全違背了宇宙大法"真、善、忍"的法理,並被破壞大法的邪惡勢力所利用,現在痛悔不已! 為了堅修大法、窒息邪惡,我鄭重聲明從2000年6月19日以後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,並我已將此聲明轉交給非法關押我的監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5/83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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