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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花(張沁宇) 我於98年得法,99年7.20以後,我先後兩次去天安門上訪,都被非法綁架到當地看守所,2000年12月再次去上訪,結果在當地火車站被綁架,又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,2001年3月被當地公安送到勞教所強化洗腦後,寫下了恥辱的“三書”,從此背叛恩師達近四年之久,到2004年11月,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重新歸正了自己。欣喜之餘,萬分慚愧。現嚴正聲明,此前所寫、所說的有損大法,師父的一切話全部作廢。以後我一定要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補償我以前的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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