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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付維忠 2001年時,因為我宣傳大法而被我所在的學校兩次要求寫“保證書”,結果為了有一份工作我都寫了。稍後,我先後被610辦公室、看守所關押過,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又填了許多他們讓我填的表。被放出後又在派出所說了不該說的話。再後來我記的非常清楚的一次是它們讓我在“決裂書”上寫了字、簽了名。在我回610辦公室取回我的東西時又說“不煉了”。我對我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事非常痛心,現在正式聲明以上我的行為一切作廢。洗刷污點,堅定修煉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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