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顧麗巍 我在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,我身為一個修煉人,沒能在法上認識法來營救丈夫,而是像常人一樣來要挾他:“若再不寫悔過書,我便跳樓!”丈夫看我身懷六甲,又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便寫了“悔過書”。後來通過學法知道這樣做是非常錯誤的。在此聲明,我那時的壞思想、壞行為全部作廢。重新走入正法修煉中來,認真做好三件事。做一名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