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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英 我在2000年進京上訪,在被非法刑事拘留所寫了“保證”,從拘留所出來後怕被教養,配合了邪惡在派出所又再次寫了“保證”,並向開發區610交了保證金才被放回家,回家後後悔萬分。又於2001年發真像材料被非法教養1年半,由於自己神志不清在2002年被洗腦後從教養院出來,相信了邪惡所灌輸的所謂為我好的偽善言論,使我放棄了大法,在這種人心的驅使下我在派出所寫了“保證書”,其中有攻擊大法與辱罵師父的內容。我還在街道寫了“保證”,拿著“保證”到610辦公室取回了保證金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有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一切安排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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