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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孔鶯鶯 我於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。於2000年去北京上訪,之後,被單位開除工作,自此之後被家人與親戚拋棄,過著沿街乞討的生活,無奈之下,我只好又回到單位,但領導提出要我放棄大法的要求,否則決不要我。於是我在這種殘酷的迫害下妥協了,因為我吃苦吃得太大,已經身心俱創了,再也承受不起這種迫害了,所以我就答應了他們的要求,寫了不該寫的東西,給大法抹了黑。現在我非常後悔,因為放不下人心,而走向了大法的反面,與宇宙真理背道而馳,越走越遠了。因此我決定: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徹底作廢。堅定大法,緊跟大法進程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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