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盧亞芳

    一九九八年十月初一我喜得大法。99年“7.20”後,邪惡利用媒體廣播、電視等造謠誣陷法輪功,那時煉功點在我家剛成立不長時間。大隊公安、派出所惡警到我家問我都誰煉功,有沒有書?當時我沒有做到理智、清醒,說出兩個人的名字,還交了一本《大圓滿法》。他們說再別煉功了,看看電視都曝光了,我記不清當時我說沒說“不煉”二字,如果說了我今天嚴正聲明作廢。同時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