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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嘉鳳 我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2003年5月19日下午在單位工作期間被惡警非法搜查,後被劫持到看守所關押,受到殘酷迫害。一個月後由於惡警的矇蔽和精神摧殘,被迫接受洗腦,2003年7月3日被取保候審,2004年7月被釋放,在這期間被迫做出了許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心中非常痛悔,是師父的慈悲使我重新走上了修煉的路,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被非法關押與殘酷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努力精進,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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