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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葛玉華、於淑英、王麗華、張淑珍、於春玲 99年7月21日,在街道辦事處會議室,播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,邪惡之徒強迫大法弟子發言誣蔑大法和師父,當時沒有大法弟子發言。由於我們學法不深,在強化洗腦下,在由辦事處公務員代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一定要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到底。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5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7/96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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