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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淑球 我於1999年7月22日去北京信訪辦上訪,被邪惡抓到了派出所,逼我寫“保證”,我沒寫,認為自己沒有錯,談了很久,最後它們寫了“三條”,大概意思是:1,不煉功2,不串聯3,不上訪鬧事。我當時悟性低,怕心大,心想:我不在外面煉在家煉。我們以前從未串聯,只是在單位裡或公園裡煉功,也不是串聯,也就認可了第1,2條。對於第三條,我說4.25我們是去中央反映情況,是憲法負於我們的權利,所以我不簽,它說,你把自己的意見寫在後面,寫好後,在怕心的驅使下我簽了名。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廢。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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