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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項文娟 在2000年我被押在派出所,警察強令我的家屬寫“保證書”,並把我的家人打倒在地,家人年老多病,在這樣的情況下,寫下了“保證我不再去北京,去天安門廣場,不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我當時並不以為然,事後卻常常不能心安理得,總感到自己有甚麼心需要修去。隨著悟性的提高,同修的促進,強烈的感到這是一種變異的狡猾心理的表現,也是對我家屬的不負責任,我自己的事怎麼能讓家屬《常人》為我承擔!為此聲明家屬為我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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