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瑞蓮 本人於2003年6月發真像資料時,遭惡人舉報,被非法判兩年勞教。後因體檢不合格,送回當地派出所。它們要求我寫一份“保外就醫書”。當時就有些猶豫,但僵持到深夜還是寫了。現在,我深刻的認識到:當時是受了共產邪靈的迷惑,認可了舊勢力的安排。今特此聲明以前在邪惡面前所寫的任何文字全部作廢。徹底清除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,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正法唯一的正路,不受任何干擾,純正自己,更加清醒、理智的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