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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愛蓮 98年11月16日是我喜得大法之日,在99年7.22晚上惡警強行把大法書籍及資料拿走時,沒能保護好,使大法書籍落入惡警手中,後來在單位領導的逼迫下參加洗腦班,寫了“不煉不學”的保證書。這些都不是我的真實想法,是在強迫下寫的,在師尊慈悲的感召下,我認識到修煉人不能那麼樣做,為此,我鄭重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。從新回到正法修煉中來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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