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麗 99年7.20以後,我因受邪惡迫害,邪悟“不煉了”,還向派出所寫了“保證”。現在我重新回到大法修煉中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以前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誰也不配考驗我,我的一切都由師父做主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