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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義存、劉海生 以前在家時派出所警察去時由於被騙和法理不明在搜捕證中籤了字,兒子當時也替我簽了字,現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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