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陳錫明
在拘留所、看守所背離大法所說所寫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