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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佰原 我在初中時,由於沒在法上認識,被動的在學校簽上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該簽的名字,現鄭重聲明,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8/968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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