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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曉菊

    我2001年2月,我被非法判兩年勞教並被送到臭名昭著的教養院。在非法超期關押期間,我走了彎路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,也絕對不能幹的事。2002年之前的近一年中,教養院的惡警們從沒間斷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。為了抗議非法關押,大法學員拒絕一切非法要求,因為拒絕穿“犯人服”,我被扒掉外衣餓了七天,不讓買東西。因拒絕勞動,被惡警用電棍電,沒電了就拳打腳踢、加期、不讓接見,整天半宿或一宿不讓睡覺,蹲了30多天;在玉米地裡蹲著走十多天,吃了三個多月的窩頭,窩頭全都是剩了幾天都變色了的,有時還不給鹹菜,只喝幾口涼水,而且窩頭很小,只三、四口就吃沒了,根本吃不飽。因拒絕做操,又被反扣吊在暖氣管子上,真是度秒如年哪!2002年2月,所謂的“攻堅戰”開始了,整個教養院籠罩在一片陰森恐怖之中,沒白天黑夜的播放誹謗大法的錄像,所有的陰暗角落都成了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窩點。蹲了十多天,不讓睡覺,還要聽猶大念誹謗大法的文章的情況下,惡警又把我吊到暖氣管子上,腳尖點地,雙手反向背著。我承受不住,答應它們“不煉了”,可他們卻讓我念誹謗大法的文章。我從大法中受益,知道師父是清白的,大法是教人向善的,我怎能背叛師父和大法呢?惡警們見我不接受洗腦,就又把我吊在廁所裡(不讓上廁所)。我在承受兩宿三天的極限情況下違心的向邪惡妥協了。當時我恨不得鑽進地縫,多少眼淚在眼眶裡湧動,多少恥辱湧上心頭,我對不起普度天下眾生的偉大師父。2003年元旦,惡隊長叫我做口頭總結,我當著全體學員的面說:接受洗腦是無奈的,法輪大法是正法。結果惡警把我帶到辦公室,讓兩個猶大把我抱起反吊在暖氣管子上,手銬是電手銬,惡隊長扇我兩個耳光,還踢我的大腿,在邪惡的淫威下,我又妥協了。在以後的洗腦中,惡警天天誹謗大法,強迫學員誹謗大法,留作業,要照她講的答,不然就認為洗腦不徹底,甚至還進行折磨。每個學員被強迫寫“思想匯報”。我雖沒寫大法不好,只寫別的,但也沒有證實法。邪惡的問卷“七敢”都照著答,“總結、思想匯報”中應付過關。在回到當地派出所和單位,又怕失去工作和被抓,從而給家人造成傷害,又違心的對大法犯了錯。面對慈悲的師父,“跌到了,爬起來”,我是多麼渺小、可恥、不爭氣。身為大法弟子不能證實法,只為保全自己,我真是不配呀!我做出以下嚴正聲明:在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,與舊勢力徹底決裂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和眾生的期盼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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